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 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并应指定专人为联络人, 负责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分)子公司应建立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的管理和报告制度,明 确责任,落实到人。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