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自愿披露 ESG 报告。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 ESG 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湖北东贝机 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 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 回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 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