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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600858) - 银座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SH:600858)2025-08-21 22:16

公司治理变更 - 2025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1] - 监事会取消后,原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后经营范围增加药品零售等业务[2] 股权与股东权益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买卖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0] 担保与资产交易 -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批[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批[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批[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批[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批[1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况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8] -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1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37]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等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股东大会同时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0]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8]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9]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9] 其他 - 公司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5] - 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风险投资事宜数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