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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600858)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SH:600858)2025-08-21 22:1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 交易限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4] - 交易产生利润、标的相关净利润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或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4] - 交易标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或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不超3000万元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5]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30]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3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6]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6] - 现场召开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7] - 根据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2] - 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出正式报告并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