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突发事件类型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有重大风险或争议影响公司[4] - 公司经营财务恶化、面临退市属经营类突发事件[4] - 国际重大事件、国内政策变化波及公司属政策环境类突发事件[5] -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信息重大遗漏或错误属信息类突发事件[5] 应急组织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8] -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处理机制等职责[6] 处理措施 - 治理类突发事件需约见股东、协助查处案件[12]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2] - 信息类突发事件需对不实信息澄清或更正[14]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总结经验修订制度[19] 保障措施 - 组成员手机畅通确保与各部门联系[18]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人员,被召集人需服从安排[18] - 相应部门做好物资保障[18] - 各部门宣传应急法规常识并培训人员[18] 奖惩制度 - 公司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 - 对有突出贡献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0] - 对失职责任人员处分、要求赔偿,构成犯罪追究刑责[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