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2]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4] - 设召集人一名,由成员推举产生[5] 委员任期与职权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11]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13]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