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联建光电联建光电(SZ:300269)2025-08-21 22:4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4]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6] 股票买卖禁止期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董高及配偶禁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禁买卖[5] 违规收益处理 - 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5] - 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董高违规收益规定[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二日内申报信息[8] - 董高股份变动二日内公告[11] - 董事会秘书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2] - 董高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4]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二日内报告公告[15] - 股份被强制执行二日内披露[15]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锁定[14]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算可转让法定额度[16] - 账户余额不足1000股可转让数即持股数[16] - 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7] 其他特殊情况 - 董高因离婚股份减少双方共同守规则[15] - 涉嫌违规交易可锁定股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