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300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联建光电联建光电(SZ:300269)2025-08-21 22:49

制度制定 - 公司为完善治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 组织架构 - 问责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4] - 审计部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4] 问责详情 - 问责范围含不能履行职责等 12 种情形[7] - 问责形式有责令改正等 5 种[9]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10] - 故意造成损失被问责人全担,过失按比例承担[12] 问责流程 - 对董事问责由董事长提出,对董事长问责由一半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12] - 被问责人有申辩、申诉权,可申请复核[13] 执行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