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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300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联建光电联建光电(SZ:300269)2025-08-21 22:49

人员离职 - 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提交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离任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履职规定 -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管任期届满未连任等离职情形[2]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等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4] 解任与生效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管[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