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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5-08-21 23:01

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4] 补选与程序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解聘参照《公司章程》[6] 后续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文件[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2] 追责与复核 - 如离职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