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10]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涉及出售商品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6] 会议通知与委托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1日发出书面通知,不足1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0]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殊规定从其规定[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6]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0]
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