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603577) -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变更通知[9] 会议出席与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建议撤换[9] - 审议关联交易等时,特定董事不得互相委托出席[13]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进行,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7]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7]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定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担保还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8] 利润分配与提案处理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2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载明表决票数[23]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4][27] 规则修改与责任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26] - 董事对决议负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