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603577) -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 会运作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六条 公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