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审核披露[2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预计全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特定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9]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其他披露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3]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27] 责任相关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组织[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2] - 公司董事等人员需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告知委托人情况[3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和其陈述意见[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36]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者将受处罚[37] 办法生效 -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39]
中际联合(605305) -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