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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600717)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津港天津港(SH:600717)2025-08-22 16:1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 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 理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证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 披露、备案、监督及管理的日常工作部室。 1 第六条 公司各部室、控股子公司及能够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