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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珠海港珠海港(SZ:000507)2025-08-22 16:1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相关人员不得买卖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相关人员不得买卖股票[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等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13]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二日内公告[13] - 减持完毕后二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6]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5] 股份锁定与额度 - 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8]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算可转让法定额度[19] - 持股不足一千股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9] - 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21] 离职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2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问责机制 - 实行问责规范董事和高管买卖行为[23] - 问责方式含警告、通报批评、解除职务等[2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2025年8月22日会议审议通过[2] - 自董事局审议通过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