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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珠海港珠海港(SZ:000507)2025-08-22 16:18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8月22日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人员配置 - 内控审计部应配置三名或以上专职人员[9] 检查报告 - 内控审计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5]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15][16][2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 每5年至少对公司及所属公司审计一次[16] 审计流程 - 审计报告提交前征求被审计单位和管理层意见[20] 执行整改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执行审计结论并报告整改情况[20]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22] 制度解释 - 制度由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