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30110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2025年8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分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一旦出现泄漏,应当立即通知 公司并督促其公告,公司不予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