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301102) - 承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可执行,不得承诺根 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人应当在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明, 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并切实履行承诺。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 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承诺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承诺履行能力,在发生自身经营或者 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等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 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 提供新的履约担保。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 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处置其股权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 如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 行或由新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在收购报告书中明确披 露。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