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603053) - 成都燃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SH:603053)2025-08-22 16:31

现金管理决策 - 2025年8月22日公司会议通过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 - 每年最高用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4][13] - 授权有效期自会议通过日起36个月[1][5][13][14] 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用于购安全、流动好、低风险、保本产品且不得质押[6] -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且合法合规[7] 管理职责安排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决策及实施[8] - 独董和监事会可检查现金管理情况[10] 其他要点 - 收益达披露标准将及时披露进展[9] - 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10] - 现金管理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和公司业绩[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