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凤凰股份凤凰股份(SH:600716)2025-08-22 16:33

重大交易上报规则 - 重大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标准之一需提前15天上报,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0] -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经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并提前30天上报[14] - 发生特定重大交易需报股东会审议并提前30天上报,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14] 交易计算标准 - 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12] 重大交易判定标准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15]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审议[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上报及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提前15天上报[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需提前15天上报[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5] 诉讼仲裁上报规则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上报[2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规定标准应及时报告[29] 业绩相关规则 - 业绩大幅变动一般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37]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3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时需报告业绩[37] 股份相关报告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自得知事实起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49] 信息披露相关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3]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4]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负责协调组织等工作[4] - 公司董事等人员负有向董事会秘书等报告重大信息的义务[6] - 重大信息包括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等涉及的各项信息[8] - 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类型[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报告相关财务数据[37] - 公司对外宣传涉及重大信息需经证券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42]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工作范围内重大事项承担最终报告责任[42] - 证券法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工作向董事会秘书负责[45]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8]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不超两个工作日报送加盖公章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各一份[49] - 证券法务部应及时提出信息披露预案,需会议审定则报告董事长并发临时会议通知[52] - 因报告义务履行不及时致信息披露问题,由责任人担责[52] - 证券法务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考核[52] 其他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事项需提前15天上报证券法务部[40]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发生另一些特定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需提前30天上报证券法务部[40] - 涉及对外商务谈判等事宜,双方需在事前签订《保密协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