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建议[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可多种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多样[18] 其他规定 - 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和前期准备工作[6][15] - 内部审计等人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19]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经审议批准后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