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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3004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浩云科技浩云科技(SZ:300448)2025-08-22 16:33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两名以上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召集 人在全体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