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交易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规 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二) 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