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 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