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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金凯生科金凯生科(SZ:301509)2025-08-22 16: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联络人; (四)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 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