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需在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因故变动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2]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9]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于重大事件[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于重大事件[19]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重大事件[23] - 公司放弃债权等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于重大事件[23]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于重大事件[23] 其他规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控股子公司决议等需在作出后1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8]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特定活动[39]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7]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27][2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34] - 公司股东等特定事件发生时应告知董事会[40]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4]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需及时通报[49]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51]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档案管理[56]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受处分[6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应承担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60]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60]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6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规定为准[6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6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6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需明确知晓相关内容并保密[68] - 知情人若保密不当致事项泄露愿承担法律责任[68]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70] - 审批表包含申请人、申请时间等多项内容[71] - 审批表有是否填报知情人名单、是否书面承诺保密等选项[71]
金凯生科(3015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