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