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 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