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