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 者持股不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 规定,结合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 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 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 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持股比例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 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可通过 1 子公司管理制度 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管理等途径行使 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 子公司的组织、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决策事项、内部审计、 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及监督。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 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