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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通源石油通源石油(SZ:300164)2025-08-22 17:04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5]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0] 其他事项 - 公司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22] - 公司重大风险包括重大亏损、债务问题等多种情况[24]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30]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等[30] 人员范围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保密人员包括多类人员[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属保密义务人员[33] 责任与生效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有多种情形[36]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3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