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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通源石油通源石油(SZ:300164)2025-08-22 17:0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过错与责任相对等;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 按照本制度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