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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 - 内部审计制度
通源石油通源石油(SZ:300164)2025-08-22 17: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5] 内审工作汇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2] 审计通知书送达 -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审计时送达[17]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9]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1] 评价报告审议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披露年报同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奖惩措施 - 内审部门对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提表扬或奖励建议[26]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或追责,严重移交司法机关[26]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规责令纠正或处分、追责,严重移交司法机关[27] 制度执行解释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