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 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1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 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