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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通源石油通源石油(SZ:300164)2025-08-22 17:04

股东会议事规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源石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