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尚未以合法的方式公开的、会对公司 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统计数据、需审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对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 流程。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董秘室协助董事 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 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1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的 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 对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