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 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