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时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审议[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审议[12]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审议[13]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 - 欲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向董事会书面提交提案,且提名人需持有3%以上公司股份[40]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3]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49]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36]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3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42]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3]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属股东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53]
天能重工(300569)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