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委员会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1]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满足条件可开临时会[2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解除职务[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董事会应提供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可提延期[35][3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40] 工作细则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