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为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向投资者予以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相关现行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