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 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