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杭钢股份杭钢股份(SH:600126)2025-08-22 17: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与上交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