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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杭钢股份杭钢股份(SH:600126)2025-08-22 17:0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 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四)具有其他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 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支持部门,负责提供公司有 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执行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