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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高澜股份高澜股份(SZ:300499)2025-08-22 17:0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 的形式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 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