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600698) -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6名外部董事和3名非外部董事[3] - 董事会成员中有1名职工董事,由民主选举产生[4]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超6年[4] 专门委员会情况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9] - 各专门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分别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担任[9][10][1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首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3个月内召开[29] - 1/3以上董事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收到提议3日内发通知并10日内召集主持[29][30] - 董事会秘书定期会议10日前、临时会议3日前送达资料[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董事出席次数不得少于总数的四分之三[31] 议案与表决 - 各项议案定期会议15日前、临时会议10日前送交董事会秘书[39]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1] - 董事会就关联议题作决议,普通决议须经全体成员(不含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3] 决策权限 - 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方案需股东会批准,年度经营计划等由董事会决定[59] - 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重大项目合资合作协议等多类事项,金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账面净资产20%由董事会决定,>20%由股东会决定[59][60] - 预算内其他债务性融资等多类事项,有不同金额范围决策权限划分[68][69][72][73][74][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