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30150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受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控制"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表决权,或拥有表决权未 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出资份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 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可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管理等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 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 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决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