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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3015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飞南资源飞南资源(SZ:301500)2025-08-22 17:18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飞南 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公司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 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