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元饮品(603156) - 养元饮品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河北养元智汇 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河北养元智汇饮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