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600763) - TC-DSH-005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08修订
通策医疗通策医疗(SH:600763)2025-08-22 17: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提名与选任流程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7] - 确定提名后两日内在线填报履历并报送资料[7] - 选任后30日内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8]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8] - 特定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辞职与补选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9] - 60日内完成补选[11]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部分事项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委员会要求 - 在特定委员会成员中占比超1/2[13]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3] 工作要求 - 每年保证不少于15天现场调查[1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5] 资料与会议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17] - 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7]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